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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宪忠:不要因收入差距而杀富济贫

信息来源: 新浪财经 发布日期: 2008-07-23 09:56 访问次数: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俞宪忠博士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民大众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升,但同时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有很多人将此形容为两极分化。其实,两极分化是指穷的愈来愈穷和富的愈来愈富,收入水平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生变化,收入差距扩大可能是两极分化,也可能不是两极分化,问题的关键在于收入水平变化的向度。如果全体国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都在逐步提升,同时又在相互之间存在差距,甚至其差距有着逐步扩大的趋势,但只要不是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而是沿着都在增加的同一方向发生变化,我们就没有理由将这一现象称之为两极分化。

  中国1978年以来的统计数据和国民大众的生活现状表明,没有任何人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在逐渐恶化,或者是一天不如一天,或者是一月不如一月,或者是一年不如一年。即使当下中国最贫困的阶层,其绝对生活水平也比1978年以前好得多,而且也在逐步改善,只是改善的速率相对于另一些富裕人群慢一些而已。

  因此,中国的问题并不在于收入差距存在甚至逐渐扩大,也不在于富裕阶层的出现和形成,而是在于如何使相对较贫困的人群尽快富裕起来。如果收入差距是因为聪明程度、教育年限、知识水准、奋斗差异、创新高低、绩效悬殊、遗产继承等原因所形成,就应该承认这种差异的合理性。我们所要反对的是因为机会不均、二元结构、阶层歧视、行业垄断和权力寻租等不公平原因所导致的收入差别,而不能盲目地反对一切收入差别。

  财富本身并不是坏东西,追求财富也是每一个人的正当要求,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自然权利,这是我们理应拥有的“天赋人权”。如果有一些人赶上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好运气”,而不是生活在“不服从者不得食‘的计划经济时代,幸运地考上大学,付出了较多的边际学习成本,获得了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有着积极向上的远大志向和良好的创新精神,经过了多年的努力奋斗,取得了令人称赞的业绩成就,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多贡献,那么,这些人成为社会的富裕阶层就是很正常、很合理、很应当、很公平和很正义的事情。他们就应该生活得比别人更好(其实并不一定),更有理由得到社会的尊重。

  固然在制度变迁和社会转轨过程中,因为存在机会不均,在绝对人数上有很多人,但在相对比例上有很少人,迅速地利用权力寻租等手段暴富了起来,并引起了社会的愤怒。尤其是官僚阶层的贪污腐败,动辄就是数百万、数千万或数亿地攫取国民财富,或者是国有垄断行业的国企“法人”处于经营亏损或业绩平平,即使利润丰厚也是由于垄断而不是创新经营的结果,但年薪却在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的畸形收入水平。但这不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恰恰相反,这是计划化发展的必然现象,因为国有企业是计划制度的典型特征和经济堡垒,国企垄断了中国经济的主要行业和主要领域。理应尽快根除这些严重威胁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计划路径,因为即使将此视为中国转型的发展成本,但这样的成本水平也未免过于昂贵。但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框架和趋势分析,由市场化而导致的收入差别存在甚至扩大,却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合理而必然的分配现象,我们决不能认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切收入差别或绝大多数收入差别都是应当消灭的罪恶现象。有必要确立的发展理念就是,并不是所有的财富都取之无道,并不是所有的富人都是坏人,市场经济中的绝大多数富人并不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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