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俞宪忠博士
内容提要 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手段,发展就是自由的扩展。传统自由观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就是行为主体首先追求占有物权而间接地实现主体自由;现代自由观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就是人们首先追求人自身主体权利的获得、满足和发展。主体自由表现为劳动者自己掌控的一个延展递进自由链(自愿偏好→自主选择→自由流动→自我发展)。 自由与繁荣之间具有极高的相关度,自由对繁荣也有着最强的解释力,从而使自由成为繁荣的根本解释变量和惟一获取路径,这是最为重要的历史结论,也具有普适性和可供检验的重要含义。
关键词 主体自由 自由选择 自愿偏好 自由流动
自由是指人们处在一种没有被强制和没有被奴役从而能够按照主体意志而行动的一种发展状态,因而人们得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偏好而能够自由选择。长期和谐与持续繁荣首先需要主体自由,主体自由就是劳动力自主产权所涵括的由个人得以依据发展偏好所灵活掌控的各项权利之和,在政治学和法学意义上其实就是公民个人的的基本人权。“我们必须把个人自由视为一种社会的承诺。……扩展自由被看成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又是发展的主要手段。消除使人们几乎不能有选择、而且几乎没有机会来发挥其理性主体的作用的各种类型的不自由,构成了发展。”[1]中国转型发展的首要核心内容和根本创新路径,就是充分赋予劳动力发展所需要的主体自由,主体自由因此而构成和谐发展的根本支撑。
一、从传统自由观到现代自由观的历史变迁
首先是传统自由观。财产(或财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财产仅仅指称物质财产,广义的财产除了包括物质财产之外,还涵括劳动力这样的人力资源或人力资本财产及其权利,以及由劳动力创新能力所衍生的知识产权和精神财富等。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中,人们持有的是狭义财产观,人们普遍追求的是物质财富,人们拥有和奉行的是传统自由观。传统自由观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就是行为主体普遍追求占有物权或更多的狭义财产权。由于人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两大特征,人的需要在层级上首先是生物性的低层级生存需要,表现为对吃穿住用行等物质条件的渴求。如果人们能够产出和拥有数多质优的物品,就会具有抗拒自然和社会各种风险的能力,人生就会具有更好更可靠的物质保障,人们就会得以在更大的程度上摆脱来自自然的经济条件困扰和物质刚性约束,从而具有一定的自由行为能力,于是就孕育出指导人们行为的传统自由观。传统自由观是一种物本主义的自由观,或者说是一种只有通过物质媒介才能间接地实现人的行为自由。在这种传统自由观的支配之下,人们的欲望首先表现为对物质经济的追求,或者是GDP产出的增长,人的主体发展很容易被削弱、忽略、掩盖或异化,从而陷入有物的增长而无人的发展的畸形陷阱。这种传统自由观一旦形成,经过长期的历史纵向积淀和横向社会扩散,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思维定势和发展惯性,从而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现在的中国人还常说:“民以食为天”、“家中有粮,心里不慌”、“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等,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仅仅如此或长期如此也肯定不行,从另一个角度既反映出被物质困扰的行为无奈,也反映出传统自由观还有很大的“政治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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