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你把特权作为人权的对立面。
茅于轼:所谓特权就是不可能人人都享受,因为这样会引起互相冲突。比如打人的权利、侵占别人财产的权利等等。显然,只有被欺侮的人无权保护自己时,特权者才能够畅通无阻。所以特权是和缺乏人权互相配合的。一部分人有特权,大多数人没有人权。这种制度安排,在人类历史上流行了几千年。直到十八世纪人权观念出现才有所收敛,但至今也还是阻碍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
经济观察报:人与人的平等,这是许多乌托邦运动的追求。
茅于轼:但是只有当作为一种制度的市场经济出现,人与人的平等才成为可能。因为交换要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没有平等,就不会有广泛真实的交换关系。在不平等的社会里,特权者可以无偿或变相地占有普通人的劳动成果,这也正是长期以来社会生产力低下的重要原因。相反,一个权利平等的社会,财产得到保障的社会,必然发展为市场经济。在权利平等的社会,具有独立人格地位的人,可以自由地与他人订立契约,实现有利于双方的事情,这就是市场制度。可以说,市场制度的基础就是人与人的平等,就是人权,保护产权、自由竞争等无不建立在这个基础上。至今非洲多数国家仍然没有建立起人权社会,人跟人斗的关系还没有结束,所以经济落后。当今世界上人权问题多的地方经济都比较落后,人权得到尊重的地方经济都比较发达。这绝不是偶然的。
经济观察报:但是特权的消除是很难的,在市场经济中富人也往往靠金钱来获得特权。
茅于轼:对于这种从金钱衍生出来的特权当然是要反对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又无法完全避免。比如富人有钱聘请最好的律师,在和穷人打官司时显然占了上风。可是我们不能限制富人如何花钱。这是市场制度的缺点,但如果我们放弃市场制度,那将造成更大的不幸,所以只好容忍这有限的不公平。
经济观察报:从 “人与人的等价关系”出发,人权、自由、民主成为必然要求。
茅于轼:市场经济就是要解决资源的最优配置,资源最优配置的前提是有供求关系各方的充分竞争,这种竞争必然建立在平等基础上。所以,平等、人权、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保障人权是经济发展中最基本的内在要求。人权与自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所谓权利,无非是某种行为或不行为的自由,当人人都拥有同等权利的时候,人权得以实现,社会自由也扩展至最大限度。自由主义隐含的意思是一个群体中没有任何享有特权的人,没有人能够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妨碍别人的自由。可见,自由主义和人权观念是内在相通的,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人与人的等价交换关系。在贯彻平等原则的制度安排中产生了民主政治。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要求每个人应该拥有同等的竞争和选择权利,反映到公共领域,就是以投票表决为中心的民主程序。因为公共事务的决策会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消长,所以民主的作用就是保障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经济权益和交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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