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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行社设分支机构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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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05-05-18 11:0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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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旅行社设分支机构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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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河南省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对今后我省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作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按照规定,国际旅行社在满足“近三年在全省国际旅行社中排名前十位,年接待入境旅游者5000人次以上,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
中规定的注册资金及质量保证金要求”等三个条件,国内旅行社在满足“近三年在全省国内旅行社中排名前50位,年接待入省过夜旅游者3000人次以上,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注册资金及质量保证金要求”等三个条件,方可向相关旅游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不超出自身经营范围的非法人分社。旅行社设门市部应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管理部门同意,领取《登记证》,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报有关旅游管理部门备案。该《办法》还规定,严禁旅行社门市部独立经营、以自己名义制作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和经营超出核定范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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